台南市私立瀛海高級中學學生生活榮譽競賽實施辦法八十八年八月修定
一、依據:
1.教育部頒「生活教育實施方案」配合本校實際情況訂定。
2.就本校原「學生生活榮譽競賽實施辦法」予以補充修訂。
二、目的:為加強學生生活教育,從中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培養學生自動、自發、自愛、自治、
精勤、篤實的精神,以建立負責任、守紀律、有禮節、重榮譽、愛整潔、勤讀書之良好習慣。
三、比賽方法
1.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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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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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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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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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人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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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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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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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賽、學期總成績 |
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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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值週老師 二、 任課老師 三、 教官、生教組長 四、 糾察評分人員 |
每日巡堂行政人員可登記各班具體劣事實加減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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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潔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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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賽、學期總成績 |
體衛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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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值週老師 二、 體衛組老師 三、 整潔義工 |
2.各項比賽總分一○○分,以優劣事實為加、減分標準。
3.各班級一律參加。
4.全體教職員協助提供優劣事實具體資料作為加減分參考。
四、比賽重點
1.秩序比賽:
上(放)學均能遵守交通規則,按學校規定路隊行進,並接受糾察同學指導。
升(降)旗、集會,集合時能迅速、靜肅、步伐整齊、儀態端莊、歌聲宏亮、專心聽講(宣佈)。
早自修準時進入教室安靜自習,不遲到、不閒聊、不吃東西,不做其它不當行為動作。
上課時遵守堂規,下課時亦不喧嘩、怪叫、吹口哨,聞上課鐘聲迅速進入教室,靜候老師上
課。
午休時準時進入教室安靜午休,不做其它不當行為動作。
生活行為方面,校規(易犯常規)無特別規定者,均應符合「國民生活須知」之要求。
2.整潔比賽:
教室內外,要經常保持整潔,不得髒污。
玻璃窗戶,要擦拭乾淨,不得缺少及破損。(高處玻璃使用竹竿擦拭)
牆壁保持潔白,不得塗劃污損。
課堂桌椅,要保持清潔,行列整齊,不得在上塗立可白。
清潔區按時清掃洒水,割除雜草,隨時保持清潔。
書包、手提帶掛放適當位置,並須力求整齊。
清潔用具,放於定位。
五、比賽方式
1.以班級為單位公開競賽。
2.以高、國中分組比賽積分。
3.每日計算成績,每週六結算該週週賽成績。
4.每學期期末結算該學期總成績。
六、獎懲
1.各分項比賽每組前二名於週四升旗時,頒發獎狀一只,貼於教室後公佈欄。
2.各分項比賽每週最後一名班級(成績未達六十分)週末留校輔導。
3.凡某分項連續得三次冠軍,導師可依同學表現情形予以獎勵。
4.分項連續三次或最後一名者,由訓導處與導師週末加強輔導之。
5.各分項比賽分組總成績高中組取前一名、國中組取前二名,全班每人及導師各記嘉獎
乙次,並於學期期末頒發獎狀,以資嘉勉。
6.各班導師對班級榮譽競賽應負督導之責,其班級成績之優劣,列為考績重要參考資料
,成績特優者,除上項之獎勵外,另報請上級獎勵。
七、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