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私立瀛海高級中學教室佈置競賽辦法 
一、目的:為提高教學情境,增進學習效果,砥勵學生品格,加強團體向心力,特訂定本辦法。
二、對象:本校各班級。
三、辦法:
   1.教室是全班成員共同生活之場所,如能佈置得賞心悅目,成為一個幽雅的讀書環境,必能
       收到良好旳學習效果。
   2.各班佈置以教室前後兩橫桿間為範圍加以美化裝飾,但佈置器材以符合經濟性、教育性及
       實用性為原則。
   3.佈置之方式,宜淺顯、簡明、口語化、且富有變化,又能振奮學習情緒為佳。
   4.佈置資料可取材報章雜誌、課名書籍、或自行創作之文章、圖片、幽默趣談(含漫畫)。
   5.佈置內容,以能提升班級讀書風氣,使同學們在生活上收到潛移默化為原則。
   時事及國際現勢之分折。
      由社會上的一件事談起(註明人、事、時、地、物及評論)。
   讀書心得(含讀書方法)。   
   我知我見我寫。
     詩詞欣賞(含新、舊詩的介紹、短評)。
     勵志小語(含名人語摘、聖哲語錄)。
   趣味集(含趣文、趣事、笑林、學府幽默篇)。
   優良作品展示(含文章、學生作文、書法、作業、剪貼圖案、美勞、漫畫....)。
  6.展示之內容,宜具有汰舊換新之效能,勿一件作品展示一學期,且於展示之前必須經由
      導師認可後始可展出,然後請相關之任教老師加以講評。
四、競賽時間:即日起至學期終了為止。
五、評分日期:分定期及不定期兩次評分,定期於約學期開始後一個月開始評分
              (依據每學期情況訂定之)。
六、評分人員:由行政單位聘請若干位老師擔任。
七、評分標準:
整體氣氛
資料內容
主題表現
美工技巧
備註
40%
30%
15%
15%
八、評分方式:以定期及不定期兩次所得分數平均,為實際分數。
九、獎懲辦法:
   1.獎勵部分:高中部各年級選取績優前二名;國中部各年級選取績優前三名。
   2.懲戒部分:成績未達六十分之班級,必須在一週內改進缺點部分之佈置。
十、注意事項:
   1.教室佈置為一長期性的工作,請勿存敷衍塞責及應付了事的心理,應同心協力加強佈置
       之內容,並注重其新鮮感創作性、教育性、以期能收到教學與學習的良好效果。
   2.各班應有高度榮譽心,儘早積極規劃、佈置。
   3.佈置所需費用均由各班經費支付。
十一、本辦法奉校長核示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