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社會資源
     身為導師如果能熟知校內外各項資源,適時有效地進行溝通、轉介,即可使教育的力量更為發揮,
 達到確實解決問題的目的與學校教育有關的資源,可分個人和機構。學生家長、地方士紳、民意代表、
 鄉鎮區里長等,都屬個人資源。機構資源,除教育會行政機關外,還包括了心理輔導、職業輔導、社會
 服務、犯罪防治、醫療服務、專業學術、傷殘服務,及音樂、大眾傳播等機關團體,在學校中導師最常
 遇到的困擾有:家長問題、學生問題與教學問題三類,這都可以尋求社會資源的協助。家長問題部分,
 最常見的是老師與學生家長的意見衝突。當這類問題嚴重化時,可透過學校行政單位、家長會協助,或
 邀請適當的個人資源,如其他家長、鄉里長、民意代表等協助化解衝突。學生問題部分,常指學生有嚴
 重特殊偏差行為或有特殊需要,且非學校教育機構所能處理者,造就必須尋求社會有關機構輔導或治療
 。這類學生以濫用藥物成癮,受家庭虐待,社會性虐待,心理異常,暴戾有傷害性者最為常見。這類型
 的支援機構很多,除各縣市社會局社教機構外,像煙毒勒戒所、更生保護協會、國民就業輔導中心、國
 立台灣師大、國立彰化師大等特殊教育諮詢專線,及輔導中心諮詢專線、行政院青輔會、救國團張老師
 等,另外,各地區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觀護人,和少年輔導委員會的少年輔導組。及各大醫院的精神科或
 心理衛生科,各縣市教師研習中心教師諮詢服務等,都是導師可尋求支援、協助解決學生特殊需求的社
 會資源。
     最後在教學問題方面,有時導師為增廣學生學習領域,加深學習印象以提高學習效果,會帶領學生
 實地參觀和課程內容相關的機構。這方面,同樣有許多社會資源可以運用,如少年法庭、縣市立圖書館
 、社教館、美術館、科學博物館等,都可提供配合教學的使用。
     一般社會資源的運用,可包括場地、器材、資料的商借或使用,專業知能的諮詢及諮商服務,請求
 協助鑑定特殊學生或轉介輔導者。全於運用的方式,可做實際的狀況而有所變通。導師或以個人名義、
 或透過學校有關單位,藉電話、公文、信函、親自拜訪等方法進行聯繫。其中又以社區資源的運用最為
 便捷有效,尤其是鼓勵學校成為精神堡壘的現代社會中,學校與社會資源相互流通,最能顯現教育功能
 。導師可靈活運用,使家庭、學校、社區結合成一體,對孩子的成長與發展必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