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活動指導
   學生活動可略分為兩類。一為經常、例行性的,如週、班會;一為具有競賽性的活動。
 一﹑經常、例行性活動之指導
   (一)週會
   1.倡導榮譽感以取得共識,而求得良好的秩序表現,導師要以身作則親自參加。
   2.要求學生帶筆記本,摘錄當次活動重點,會後交給老師檢閱,以達專心聆聽或參與之目的。
   3﹒導師可以指導班級,配合節慶或政令宣導,自行設計四十分鐘左右之活動,提供給學校。以爭取自
      我訓練的機會。
   (二)班會活動
   對班會活動態度之指導:
   1.指導學生正視班會功能,使學生了解班會是習得民主、自治的最好機會,而非輕鬆笑鬧,或可任意
      移作他用的「營養」課程。
   2﹒提醒學生在議事過程中,言詞、態度及禮貌的重要性。
   3﹒提醒學生班會是謀求班級改進及自我反省的機會,不可利用來針對個人作人身攻擊。
   對班會活動內容之指導:
   1﹒學期開始,即將班會程序及如何開班會之具體資料發給學生閱讀,使其對會議程序及內容有所了解。
   2.配合學校行事曆及中心德目,設計主題活動,並訂定活動時間及擔任人員。
   3﹒班會內容,除進行規定形式之外,可視需要酌情安排如下節日配合實施:工作研究或檢討、課業講
      評、時事報告、專題演講、講故事、演戲、音樂欣賞、唱歌、朗誦等。
   4﹒班會活動除規定事項宣達外,力求以活潑生動方式進行。
   5﹒班會活動,務必使每一個學生都有參與及表現的機會,以培養膽識,鼓舞興趣。
 二、團體競賽活動之指導:
     團體兢賽不僅是榮譽的予取。更是群性的培養及孕育的陶冶。因此在指導團體活動時,要把握不分彼
     此、全班動員的原則:
   (一)分組:學期初始,導師將學校各種團體競賽彙整,然後將學生分為4一5組(一班以50人計),各組按
         專長認選負責項目。
   (二)擬計畫:各負責小組擬具計畫,載明練習時間、地點、人員、器材、經費等。
   (三)分工:人人有職分,不論周邊或核心角色,每一組員都要分配工作(大型活動人員可動及全班)。
         如教室佈置剪圖案、清除舊痕,運動會編組啦啦隊……等,使人人不能置身事外。
   (四)解決問題:時時關心計畫實施情況,詢問有無困難,並隨時給予必要的支持及提供解決之道。
   (五)檢討:活動結束後,可利用班會或自習課,由學生以會議形式主持檢討會,導師不予任何批評,一
         切由學生自行檢討、評估成敗及改進之道。
 三、獎勵:
          一旦活動開始,老師即得隨時給予讚美與鼓勵,以提高士氣;活動結束後,不論勝敗如何。對學
      生之努力付出,均得給予肯定,但獎勵避免停留在低層次之物質獎勵,應以精神獎勵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