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私立瀛海高級中學電腦教室使用規定 |
※ 目的
為加強電腦教室之管理與維護,特訂定本規定。 |
※ 使用規定 |
1、 |
為保持電腦教室乾淨,進入電腦教室請先脫鞋,並依教室編號及座號順序置入走廊鞋櫃內並排放整齊。 |
2、 |
進入電腦教室禁止跑、跳及喧嘩,並依座號入座,若該位置之電腦發生故障,必須向任課教師報備後始可使用備用電腦。 |
|
3、 |
使用電腦若發生故障,立即舉手由老師或電腦中心人員處理,切勿自行動手。 |
4、 |
凡故意穿走他人之鞋子、帶走教室內物品或破壞各項設備者,除應負賠償責任外,需接受愛校服務一次之處分。 |
|
5、 |
上機完畢,須檢查電腦、電扇、冷氣、電燈等電源是否確實關畢並將椅子歸定位以及將攜帶來的文具紙張等帶離電腦教室。 |
|
6、 |
使用網路時,嚴禁在留言板上做人身攻擊、不雅言論及威脅言詞,違者,需接受愛校服務一次之處分。 |
7、 |
任課教師可依上課需要另行規定上課規則,並於下課後一分鐘內要求學生作登出及存檔之動作,隨後將教室總電源關閉。 |
|
8、 |
違反下列規定者,第一次處以『愛校服務』﹝打掃電腦教室﹞,第二次以後一律記警告乙次,並加處『愛校服務』。 |
|
|
甲、 |
不得攜帶任何食物 ( 包括糖果、餅乾、麵包、各類點心、飲料、茶水或礦泉水等 ) 進入電腦教室。 ( 在你手上或所坐位置範圍內若發現任何食物、紙屑等,視同違規 ) |
|
|
乙、 |
任何時間,嚴禁利用電腦操作電動或連線遊戲程式、上 MSM 聊天 ( 縮小至工作列上視同聊天 ) 及與課程無關之軟體或檔案下載。 |
|
|
丙、 |
嚴禁看小說、漫畫等課程無關之書籍。 |
|
丁、 |
學生鞋子依序置於走廊鞋櫃中。 |
9、 |
本規定簽呈 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