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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海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99.06修訂

壹、依據:97124台中()字第0970011604B號令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

貳、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規劃、審議本校整體課程事宜。

(二)規劃、執行本校整體課程評鑑事宜。

(三)研議本校願景及課程發展特色。

(四)老師自編教科用書。

參、本會之職掌如下:

一、依據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規定,並充分考量學校主客觀環境與條件、學生需求、家長期望等相關因素,結合全體教師和社會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

二、議決各科之教學時數。

三、議決應開設之選修課程。

四、議決各科課程改革提案。

五、審定各科課程計畫。

六、規劃、執行課程評鑑事宜。

七、其他有關課程發展事宜。

肆、本會置委員十八人,均為無給職,其組成如下:

一、召集人一人:由校長兼任。

二、副召集人一人:由教務主任兼任。

三、執行秘書一人:由教學組長兼任。

四、行政人員代表七人: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設備組長、網路中心組長、語言中心組長擔任之。

五、各領域代表六人,除另有規定外,由各科召集人兼任。

(一)國文科代表

(二)英文科代表

(三)數學科代表

(四)社會領域代表

(五)自然領域代表

(六)藝術領域代表

六、家長代表一人:由學生家長會推派擔任之。

七、社區代表一人:由社區推派代表擔任之。

本會委員任期為一學年;任期內出缺時,補行遴聘或由該科補選,其任期至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如新學年該科教師代表尚未產生時,由上屆代表代理至新委員產生。

秘書、各領域單科召集人得為列席人員。

伍、本會之職掌以本校課程發展相關事務為主,考量行政執行、課程實施之可行性。職掌細目如下:

(一)  充分考量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等相關因素,結合全體教師和社區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統整各學習領域及跨領域課程計畫,於每學年開學日一個月前,審慎規劃、擬定下一學年度課程計畫。

(二)  審查各學習領域及跨領域課程計畫。內容包涵:「學年/學期學習目標、單元活動主  題、時數、備註」等項目,且應融入有關兩性平等、生涯發展及生命教育等重大議題。

(三)    決定各學習領域之必修學習節數及選修學習節數。

(四)    擬定本校「教科書選用及採購準則」。

(五)    審查自編教科用書及全校性、全年級使用之自編教材。

(六)    規劃並開設落實強調學校本位課程精神之選修課程。

(七)    協助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之發展,協調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無法議決之事項。

(八)    規劃教師專業成長進修計畫,增進專業成長。

(九)    負責課程與教學的評鑑,並進行學習評鑑。

(十)    規劃銜接九年一貫課程精神之銜接教材與課程。

(十一)    召開各領域召集人會議。

(十二)    召開跨領域召集人會議。

(十三)    其他有關課程發展事宜。

陸、本會定期召開會議,必要時得臨時召開會議。會議由召集人召開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未克出席時,由副召集人擔任之。

柒、本會開會時需有二分之一(含)以上之委員出席,方得開議。需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同意方得議決,投票採無記名投票或舉手方式行之。

捌、本會開會時得視實際需要,邀請學者專家或學生代表列席諮詢或研討。

玖、本會之行政工作由教務處主辦,相關處室協辦。

拾、學校對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實施積極開發創意者,應給予必要之協助與獎勵。

拾壹、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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