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海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99.06修訂
壹、依據:
貳、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規劃、審議本校整體課程事宜。
(二)規劃、執行本校整體課程評鑑事宜。
(三)研議本校願景及課程發展特色。
(四)審
參、本會之職掌如下:
一、依據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規定,並充分考量學校主客觀環境與條件、學生需求、家長期望等相關因素,結合全體教師和社會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
二、議決各科之教學時數。
三、議決應開設之選修課程。
四、議決各科課程改革提案。
五、審定各科課程計畫。
六、規劃、執行課程評鑑事宜。
七、其他有關課程發展事宜。
肆、本會置委員十八人,均為無給職,其組成如下:
一、召集人一人:由校長兼任。
二、副召集人一人:由教務主任兼任。
三、執行秘書一人:由教學組長兼任。
四、行政人員代表七人: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設備組長、網路中心組長、語言中心組長擔任之。
五、各領域代表六人,除另有規定外,由各科召集人兼任。
(一)國文科代表
(二)英文科代表
(三)數學科代表
(四)社會領域代表
(五)自然領域代表
(六)藝術領域代表
六、家長代表一人:由學生家長會推派擔任之。
七、社區代表一人:由社區推派代表擔任之。
本會委員任期為一學年;任期內出缺時,補行遴聘或由該科補選,其任期至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如新學年該科教師代表尚未產生時,由上屆代表代理至新委員產生。
秘書、各領域單科召集人得為列席人員。
伍、本會之職掌以本校課程發展相關事務為主,考量行政執行、課程實施之可行性。職掌細目如下:
(一) 充分考量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等相關因素,結合全體教師和社區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統整各學習領域及跨領域課程計畫,於每學年開學日一個月前,審慎規劃、擬定下一學年度課程計畫。
(二) 審查各學習領域及跨領域課程計畫。內容包涵:「學年/學期學習目標、單元活動主 題、時數、備註」等項目,且應融入有關兩性平等、生涯發展及生命教育等重大議題。
(三)
決定各學習領域之必修學習節數及選修學習節數。
(四)
擬定本校「教科書選用及採購準則」。
(五)
審查自編教科用書及全校性、全年級使用之自編教材。
(六)
規劃並開設落實強調學校本位課程精神之選修課程。
(七)
協助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之發展,協調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無法議決之事項。
(八)
規劃教師專業成長進修計畫,增進專業成長。
(九)
負責課程與教學的評鑑,並進行學習評鑑。
(十)
規劃銜接九年一貫課程精神之銜接教材與課程。
(十一)
召開各領域召集人會議。
(十二)
召開跨領域召集人會議。
(十三)
其他有關課程發展事宜。
陸、本會定期召開會議,必要時得臨時召開會議。會議由召集人召開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未克出席時,由副召集人擔任之。
柒、本會開會時需有二分之一(含)以上之委員出席,方得開議。需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同意方得議決,投票採無記名投票或舉手方式行之。
捌、本會開會時得視實際需要,邀請學者專家或學生代表列席諮詢或研討。
玖、本會之行政工作由教務處主辦,相關處室協辦。
拾、學校對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實施積極開發創意者,應給予必要之協助與獎勵。
拾壹、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